宿迁房地产律师网提醒购房人遇到购房法律问题应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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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房地产律师网提醒购房人遇到购房法律问题应如何解决

发布时间:2015/5/4  浏览数: 1876 次  浏览字体:[ ]
  

     在买房过程中,购房者会遇到很多法律问题,作为一般购房者,很难有时间和专业知识来解读并应用相关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学区房”成了“海市蜃楼” 案例:

     市民李女士去年买了套“学区房”,买房时开发商承诺业主的孩子有上学名额,可直接入校,可如今开发商却没遵守承诺,承诺的学校不见了,“学区房”成了“海市蜃楼”。

    律师点评:造成这种情况的可能性有很多种,一种可能因为开发商不能按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造成无法落户;一种可能是该区域不是李女士期望的学区房,或原来是但调整后不是了;还有一种可能就是该区域不是李女士期房的学区房,但为了促成交易,销售人员做了虚假承诺。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李女士及其他购房者如能举证证明开发商曾作了承诺,且因其自身原因不能兑现,则构成违约,应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律师提醒:买房入学是开发商的销售策略,即使开发商明确承诺,但入学是由多方面因素决定的,不是单由开发商说了算。根据国家就近免试入学政策,入读学校不仅要满足“学区房”地理位置就近原则,还要满足户籍、入学资质等条件。购房者应区分购房目的与合同目的,购房主要目的是居住而非入学,合同未明确约定,就不能将为孩子落户入学目的等同于合同目的。

     抵押房再出售 出卖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市民李女士去年购买一套房产,在签订合同后才得知所买的房子是开发商抵押给银行的。这样的交易会为自己造成怎样的风险?

    律师点评:把已抵押的房产又出卖给不知情的购房人,这是一种严重的欺诈行为,将直接影响到购房人对房屋的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因此,如果开发商并未告知银行或未告知消费者,那么购房人与开发商之间的买卖行为可认定为无效。

     律师提醒:在买房时,要注意预售许可证上面的“备注”一栏有无抵押情况。如果买到抵押房,可要求开发商尽快办理解押手续。如果得不到解押,建议使用法律武器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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