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是毕节市博泰房地产公司位于市区百里杜鹃路的“仕府领地”南区项目交房的日子。当市民王女士兴冲冲前来准备验收房屋时,却被公司告之,必须先领取公司延期交房违约金的30%后,才能领取钥匙验房。
验收房屋先收公司违约金
据王女士介绍,2010年底,她看中了博泰房开“仕府领地”的住宅楼4栋一套100多平方米,总价为43万多元的房子。首付10多万元后,在2011年底和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2012年12月30日交房。
“交房已经延期一年多时间。”王女士说,她多次追问,但公司一直没有明确答复。几天前她接到公司通知,1月20日交房。但是当她20日上午赶到售楼中心,准备办手续领取钥匙验收房子时,却被工作人员告知,要先看清楚合同的补充协议后,才能办理相关手续。
从王女士提供的补充协议上,记者看到,公司支付违约金方式分为抵扣车位款和直接领取违约金的方式。
车位抵扣违约金的方式为,业主可以用违约金抵扣车位款,公司将原来售价负一层的14万元/个、负二层12万元/个的车位分别优惠价为7.8万元/个、6.8万元/个出售给业主,并赠送从今年3月1日起2年的物管费;如业主选择违约金抵扣车位款,并于今年4月29日前被清差价的,公司将原来车位价按层数分别优惠价为8.8万元、7.8万元出售,并赠送1年的物管费;业主选择先领取30%违约金的,剩余在3月30前领取的,赠送1年物管费,剩余在6月30日前领取违约金的,赠送2年物管费。
按王女士家房子总价计算,公司支付违约金应在4万多元,公司按30%支付也就1万多元。
王女士以及众多业主对公司提出的方案十分不满。他们认为,既然规定了交房日期,就应该先按照合同约定,先交钥匙验收房子,然后再谈违约金的处理方式,而不是先按照公司的条件先领取违约金再交房子。
一些业主还提出,让公司先把相关的证照,以及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完全提供后,才能谈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同时,还提出违约金处理方式不能按20日的期限一刀切,应该根据实际操作。有的业主甚至提出退房的要求。
公司回应:现金压力大
记者采访了博泰房地产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姚杰贤。他解释说,交房延期是公司的种种原因造成,这点公司并没有推卸责任。
据他介绍,此次涉及的业主大概1千多户,按平均违约金额4万元左右计算,总金额为5千多万元。
“有业主曾经就违约金支付的问题,到七星关区政府反映情况,公司根据区政府的要求,在年关保证民工工资的前提下,按30%先支付业主的部分违约金。”姚杰贤说,不过,由于公司现金支付压力大,所以采取以车位价格、物管费优惠方式予以缓解现金压力。
姚杰贤认为,在制定补充协议时,没有考虑周到,业主有一定有误解。他解释称,因特殊原因20日没有交接房的业主,违约金计算到业主重新接到通知交房时间截止。3月30日至6月30日截止时间领取剩余70%违约的业主,公司赠送一年物管费。6月30日后领取违约金的,赠送2年物管费,时间从3月1日起算。
对于房屋的验收和证照问题,姚杰贤说,项目已经验收合格,相关的证照正在办理过程中,请业主耐心等待。对于要求退房的业主,公司将按合同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