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9月南京市产权市场处成功拦截各类涉假房产交易案件369起。所有涉假材料均予以没收,立即停止办理相关手续。
据悉,2013年1-9月,产权市场处发现假身份证户口簿106件,假产权证86件,假婚姻关系证明104件,假社保证明45件,假纳税证明7件,假新购住房证明3件,假土地证3件,假冒产权人14件,涂改房产证1件。涉及到的业务是办理开具新购住房证明241件,当事人持假产权证前来到产权市场处房产档案馆验证80件,持假产权证、土地证、假冒当事人办理抵押登记14件,办理抵押注销登记3件,办理房产转移11件,持假新购住房证明办理商品房合同鉴证3件,持假房产证办理测绘配图1件,假冒当事人办理网签1件,持假婚姻关系证明到档案馆办理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14件,持假房产证办理纳税1件。共369起涉假案件。
记者从南京市住建委产权市场处获悉,对于所有涉假案件,根据当事人违法情节、业务性质以及后果分别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讨、移交给公安、市房产监察大队依法处理,并对开具新购住房证明中的涉假人员在系统中做相应的涉假提示。
2013年3月8日,产权人李某、沈某持房产证、身份证和结婚证到华侨路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办理夫妻房产转移。办理时被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当场发现,产权人李某系假冒,非产权人本人,受理人员立即停止办理,移交给南京市产权市场处打假部门处理。经调查核实,由于受国五条新政影响,房产交易登记中心交易量相当大,当事人取了三百多号,因产权人李某有急事,无法长时间在交易登记中心排队等号,故沈某找了一个人临时冒充李某,后联系李某也得到证实。鉴于产权人认错态度较好且积极配合,南京市产权市场处打假部门对当事人做了批评教育和书面检讨处理。
2013年4月10日,产权人李某持产权证号为:宁房权证鼓转字第460122号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宁鼓国用(2012)第1321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经抵押科审核人员在审核过程中发现,该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证系假证。2013年4月11日,打假办将此案及时移交市房产监察大队,市房产监察大队依据《南京市城镇房屋权属登记条例》,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罚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