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房地产律师网:去年开单身证明火过结婚登记 八成用途与房产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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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房地产律师网:去年开单身证明火过结婚登记 八成用途与房产有关

发布时间:2013/1/9  浏览数: 1101 次  浏览字体:[ ]
  

    从市民政局婚管处获悉,最近几年本市“(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俗称“单身证”)开具量不断飙升,已经比结婚登记还热。2012年申城民政部门开出的“单身证明”数量达到20万人次,而同一年申城共有14万多对新人办理结婚登记。

  市民政局婚管处副处长林克武告诉记者,尽管俗称“单身证明”,但实际上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从未有过婚姻记录,也就是没有结过婚的人所开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另一种是离婚、丧偶后至今单身的情况,则需要开《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这么多“单身证明”为哪般?记者从婚管处开具证明用途记录表上看到,证明用途多达58种,包括“未婚人给小孩报户口”、“征婚”、“大学生创业贷款”、“单位政审”、“收养小孩”、“办保险”、“入职登记”、“到外地办暂住证”、“出家人登记”、“移民”等等。而其中,房屋买卖、银行贷款、出国办签证等是较为常见的用途。

  据不完全统计,在开具的单身证明中,超过八成以上和房子有关。从申请廉租房、经适房到房屋买卖、房产抵押、购房贷款、产权证变更、房产除名……都离不开单身证明。另外,还有一些婚介结构要求征婚男女必须出示单身证明,部分企业怕应聘者“隐婚”,也用“单身证明”作为招聘门槛的硬条件。

  “单身证明”火爆,实际上是越来越多的部门和单位为了规避风险,将核查的责任转嫁给政府婚姻登记管理部门。事实上,“单身证明”也有漏洞。林克武说,目前上海市民政系统婚姻登记信息与法院、公安部门还未联网,对于法院办理的离婚信息以及当事人死亡后由公安部门注销户口的信息,民政部门不能及时知晓,这客观造成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状况无法做到完全动态的管理。

  另外,全国婚姻登记信息和档案没有实现全国实时联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则可以在男女双方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这种情况下,上海一方当事人在外地领了结婚证,又在本地再开单身证明也可能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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