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积误差比超3%,购房者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应予支持。
“卖给我的时候建筑面积说是91.76㎡,可是交付的时候建筑面积变成了94.16㎡了,为什么会有误差?”购买了南海区狮山镇“西堤国际花园”的一名网友对于房子面积出现了误差表示质疑。
那么,购买房子时出现面积误差的情况,究竟该如何处理,谁又该为这面积误差来买单呢?
货不对板多了2.4㎡套内面积
近日,南海区一名网友在网上发帖称,他购买了位于南海区狮山镇小塘三环东路西的“西堤国际花园”15栋2单元1楼,建筑面积91.76㎡,套内面积74.88㎡,公摊面积多达17㎡。“今年11月份就接到通知说11月底交楼,比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期提前了3个月,并且告知套内面积多了2.4㎡,要补交15000元。”这名网友对该房凭空多出的2.4㎡套内面积提出质疑。
针对网友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的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计算,购房者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而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本案涉及房屋的面积误差比应该根据该网友与开发商之间签订的购房合同中约定的计价面积来计算,根据该合同约定的计价面积是建筑面积91.76㎡,还是套内建筑面积74.88㎡,有不同的处理结果。面积误差比的计算方式是: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若是约定前者,则该房的面积误差为2.62%;若是约定后者,则该房的面积误差为3.21%。当事双方只能依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规来处理此事。
两种原因可能导致面积有误差
一般来说,开发商按照规划建设时,各套房子总会出现一定的偏差。面积不足,开发商就要按照购买价找补差价;如果面积超了,那还得再补一部分钱给开发商。每套房子在竣工交付前,都要有专业的测绘人员来测量房子面积,这个面积就作为找补差价或无条件退房的依据。因此他们是否专业就显得非常重要。
对于住房和非住房,测绘人员在房产测绘中都会严格按照经规划部门备案的图纸对基本单元进行确认。基本单元怎么确认呢?房屋预测时以备案图纸为准;房屋竣工实测时应进行现场查勘,基本单元现状必须保持同备案图纸一致。实测时,如果房屋现状与报送图纸不一致,发生房屋结构、用途等变化的,测绘人员一定会要求开发商提供相应的规划部门盖章确认的变更图纸。在房屋基本单元竣工复测时,如果超过正负3%,测绘人员会书面说明原因,并经委托人签字确认。
记者查询得知,在佛山这些年确实也出现过因为交付面积和预测面积差距太大而引发的纠纷。那么,有哪些原因会导致房屋面积有误差呢?对此,佛山房屋测绘业内人士介绍,出现面积误差,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开发企业在商品房建设过程中对房屋设计进行了变更,如户室大小、阳台范围和共有共用面积作了调整;二是不良开发企业私自更改规划设计,提供虚假房屋建设文件资料。
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中建筑物下列项目不应计算面积
1.建筑物通道(骑楼、过街楼的底层)。
2.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
3.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等。
4.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
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
6.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2.10m及以内的雨篷以及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
7.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室外楼梯和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梯。
8.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9.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道。
■相关概念
房屋建筑面积
房屋的建筑面积系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米以上(含2.20米)的永久性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