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婚前房产加名问的多办的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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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婚前房产加名问的多办的少

发布时间:2011/9/22  浏览数: 1285 次  浏览字体:[ ]
  

  父母买房儿媳没份”等《婚姻法》司法解释引发了国内很多城市的房产证加名热,然而记者近日从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了解到,自《婚姻法》司法解释出炉以来,淮安市在房产加名业务办理上,虽然前来咨询相关业务的老百姓明显增多,但真正完成办理手续的人则是凤毛麟角。

  咨询人数翻了两番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工作人员张吉说,《婚姻法》司法解释出台后,前来咨询加名的人数翻了几番。“以前一个月最多也就两三个人来咨询加名的相关事宜,但《婚姻法》司法解释出台后一个星期就有两三个。”

  当问及前来加名的人属于什么年龄段时,张吉说:“主要是年轻人来咨询。过去淮安很多房子都属于‘房改房’,也就是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夫妻双方在这种房屋上花几十年还贷的现象很少出现。而根据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在共同生活8年后,即使不加名,房屋也属夫妻双方共有,所以老夫老妻过来咨询房产加名的人比较少。但是近些年来,越来越多的商品房登陆淮安市房地产市场,按揭买房的人成为主流,夫妻双方结婚后一般都要共同承担还贷责任。现在出台的《婚姻法》新司法解释规定‘父母买房儿媳没份’,很多年轻人在婚前就想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为未来的生活多一分固定的保障。”

  加名成功的人很少

  “虽然近期淮安市咨询加名的年轻人很多,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真正完成办理手续的人很少。”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工作人员张吉表示,这主要是因为现在大多数市民购买的新房都是按揭房,房屋处于抵押贷款状态下是不能增加共有人的,如果真想在房产证上加名,须先将房屋贷款还清。“另外,还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房产加名,银行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二是一些过来咨询的人本身实际上并没有还贷能力,一听说加名之后要共同还贷,便打了退堂鼓。”

  记者了解到,如果贷款还清后,市民在房产证上加名的手续办理非常简单。“只要带着房产证、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和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市行政审批中心办理即可。到时只要交纳110块钱的工本费和登记费并按照3块钱一平方的收费标准交齐房屋转让费就能办理。” 不过,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工作人员张吉认为,如果婚姻牢靠,夫妻双方情比志坚,加不加名对于夫妻的感情是没有丝毫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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