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购房者应当向征信管理部门查询本人的信用报告,确认能否贷款。该条件是个人购房贷款的基础,如果一个人有过不良的信用记录,如逾期不归还信用卡欠款等,且不良记录超过银行相关规定的话,不管其他条件如何,都无法获得贷款。
其次,购房者应当确定在现今的贷款政策下,究竟能够贷几成、获得什么利率。最近一段时间,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变动较多,各家银行对于贷款条件的认定也不尽相同。比如怎么算贷款次数,如果有过两次以上贷款,但已全部还清算几套房贷款等。以二套房贷款政策来看,其要求已提高到首付六成,贷款利率比基准利率上浮1.1倍,比去年年底时严格了很多。因此,购房者应当充分考虑自己的实际情况,安排好手中的资金,以应对贷款要求。
最后,购房者应当在确定贷款条件的同时,问清楚银行何时能放款。这个问题以前并不突出,但现在已成为房地产买卖中一个新的纠纷点。如果购房者的贷款已经获得银行批准,但是银行没有放款额度,导致卖方在短期内无法收到房价款,这样三方就会产生矛盾。以前银行往往在产权变更后的5至7天内放款给卖方,但是现在卖方可能会延后一到两个月才能收到房款。因此,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在交易过程中对银行的放款时间有个合理预期,以免给双方带来不必要的纠纷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