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到底合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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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到底合不合法

发布时间:2010/9/5  浏览数: 2980 次  浏览字体:[ ]
  

小产权房到底合不合法”是个伪问题,让我们接着再重读《中国青年报》的这则新闻:《小产权房面临监管漏洞 国务院近期可能进行会诊》。

其实“小产权房”还没会诊,便已有答案,“小产权房到底合不合法”这个问题是个伪问题。答案便是这条新闻的前半句:小产权房面临监管漏洞。

按照“法定有罪”的原则,“法所不禁,即为合法”。法律是不承认“漏洞”一说的。即使对所谓的“漏洞”作出修补,作出新的司法解释,对新的司法解释出台前的“小产权房”,也没有追究权。问题还没会诊便已有答案,这不是个伪问题又是什么?

“小产权房”违不违法,对于这件事,我们所要做的,不是去查郊区农民建房售房有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或法律支持,而是去查一查有没有禁止郊区农民建房售房的“法律”条款。请注意,此处所说的是人大发布的“法律”,而不是政府部门的“红头文件”。

由政府制定的“红头文件”只是行政法规,只适用于行政处罚,不适用于司法刑事审判和民事法律责任追究。在司法程序中,是不能用行政法规作为判罚依据的,如果行政法规都能作为判罚依据,那么岂不是政府享有了立法权?如果政府享有了立法权,那还要“人大”干什么?

而且,对法律的禁止性条款的解释,只能是狭义的,既不能依此类推,也不能进行广义的泛解释。

在该文中说:“按照《房地产管理法》(应为《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笔者注),建设部有权对商品房市场做出各种销售管理规定,也有权进行查处,但是对非城镇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管理,建设部却显得有些力不从心,因为法律只赋予了建设部管理城镇国有土地上的房地产开发及销售的权力。”

这话说得有些茫然,建设部并非显得“有些力不从心”,而是建设部根本便对“非城镇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管理”就没有管辖权,你让它如何“力能从心”? 建设部是“城镇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管理”的片儿警,你如何让他越权管到“非城镇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管理”的地面儿上去?

对于目前已十分严峻的“小产权房”问题,解决的办法实际上只有一个:使其合法化。宿迁律师网姜亚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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