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拆迁人拥有的八大具体权利
1、 依法获得安置和补偿的权利。被拆迁人可以与拆迁人自有协商,就补偿方式和
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
签订拆迁补偿协议;若拆迁人不能将拆迁用房提供给被拆迁人时,被拆迁人有权要
求拆迁人提供周转用房。
2、 有权选择拆迁补偿的方式,即可以要求实行货币补偿,也可要求房屋产权调换
3、 对于拆迁人经协商达成的拆迁补偿协议,有权利申请公证机关给予公证。
4、 与拆迁人不能达成补偿安置协议的,有权申请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
5、 按照拆迁补偿协议及时获得补偿的权利。
6、 对于房屋拆迁裁决不服,有权利向人民法院起诉,也有权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
复议。
7、 在拆迁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获得国家机关的保护。
8、 有听证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