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的“海南热”导致消费者与开发商、销售商之间纠纷猛增。据海南省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透露,从去年12月21日至2010年2月20日,该中心共接到房地产投诉85宗,其中针对新商品房买卖与开发商、售楼商之间的纠纷投诉共有71宗,针对二手房交易的投诉9宗,其他投诉5宗。
据悉,目前海南商品房市场中存在的维权纠纷主要分为以下5种情况:
首先是房屋质量问题。不少消费者反映,在期房项目入住验房时,常会出现实际交工标准与购房合同不符的情况。如:建筑材料或电梯、防盗门等品牌与承诺差别较大,以次充好,甚至一些房屋还未入住墙体已开裂或墙皮脱落、顶层漏雨等等严重质量问题。尤其是精装商品房质量问题更严重,往往还会出现开发商、装修方与物业监管等部门的互相扯皮,造成客户权利难以保障,维权过程艰难。
其次是交房时间难以保证。由于开发商资金链紧张或断裂造成延误交房时间的现象屡见不鲜,并且一般购房合同上签订的违约赔率都非常低,无法保证消费者的利益。
再有定金纠纷。部分购房者甚至没有看房,就匆匆忙忙把购房定金汇到开发商的账户上,日后开发商涨价,双方产生矛盾,有些甚至闹到了政府部门和法院。这种现象成为近期海南房地产投诉的一大焦点。
四是将没有验收合格证的房屋交付使用。不少楼盘在合同规定的日期内将房屋交付客户使用,但是实际上并没有经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合格,很多购房者反映他们并没有见到“三书一证”就被开发商强行要求办理入住,以躲避正常的赔付责任。消费者被迫缴纳物业费等相关费用。
五是物业纠纷以及其他一些问题。一些客户在居住中发现房屋有问题,常常是出现物业管理者与开发商互相推诿现象。
针对以上现象,海口市消费者协会办公室主任王小松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房的时候不要贪图一时的便宜,找不正规的销售商卖出的楼盘;要选择信誉较好的开发商,在确定购房之前不能完全相信广告宣传,而应当对有意购买的楼盘进行详细了解,除了价格、面积、户型、周边环境、小区配套设施及售后服务外,对房屋的供水、供电、供气、排污、绿化、保安、保洁等都要进行详细的咨询,并将经销商相关方面的承诺以书面形式确认。此外,对开发商的综合实力、诚信度以及物业公司的口碑也要多方了解。要对同一路段的楼盘进行综合的比较,做到万无一失。
王小松表示,在考察开发商实力的同时,更要判断所要购买项目的合法性,综合起来要查看“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开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商营业执照》、《银行按揭协议书》。交房时开发商是否提供“一表两书”,即《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房屋移交书》。缺少任何一项都有可能给接下来的购房或者交房带来麻烦。(本报记者 苏群 见习记者 秦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