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地板装修房子本是喜事,但市民张先生却窝了一肚子气,因为定购的实木地板变成了复合夹心地板,张先生与商家走上了公堂。12月8日,吴江法院调结了该起买卖纠纷,商家收回出售给张先生的复合地板,返还货款并赔偿张先生12000元。
2008年12月15日,张先生因装修房屋所需到某地板专卖店购买实木地板,因为对建材市场不了解,张先生在该店的介绍之下以188元每平方米的价格预定了58箱实木地板,并在支付了1000元定金之后拿回一块样板。一星期后张先生去提货时,发现地板的包装上有“双层实木”的字样,询问之后商家在送货单上写下“双层代表底下有防潮膜,不代表木头有两层”的保证,张先生也就放心地将地板运回了家。谁知在安装的过程中装修工人指出该地板不是实木地板而是复合地板。为查明实事,张先生于2009年1月13日委托国家林业局华东木材及木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显示该地板的产品类别为实木复合地板,在多次与商家协商退货不成之后,张先生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张先生认为,他明确向商家要求购买实木地板,商家也明确告知他所购买的是实木地板,并且在送货单上注明地板不是两层的,但商家实际出售给他的却是实木复合地板,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张先生要求退一赔一。商家则认为,双方之间是凭样品买卖,他向张先生供货的地板和样品一致,请求法院驳回张先生的诉请。
法院审理后认为,消费者有知悉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商家也应当向消费者提供商品的真实信息,故意隐瞒或虚假宣传造成消费者误解的,已经涉嫌欺诈。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了上述调解协议。文章出处:吴江市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吴江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