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我看好了一套二手房,总价款为45万元,但现在都快签约了,我还是没有见到卖主。中介说,他们是怕买卖双方跳开中介所以不让买卖双方见面。请问中介的说法可靠吗?
房屋买卖的交易主体应当是买卖双方,中介只是起居间介绍作用。由于房屋买卖较复杂,一些手续买卖双方常委托中介来做,这样就使一些不法中介有了可乘之机,以防止买卖双方跳开中介为借口不让双方见面,从而掌控整个交易过程,非法赚取差价。
为了保证交易安全以及自身权利不受损害,作为买房人,应坚持与卖方当面商谈,查看其权属证明和身份证明的原件,谈清房屋总价款、付款时间、付款方式等主要条款。在具体履行时,特别是钱款的支付,买房人也应直接向卖方或卖方书面委托的人支付,以防不良中介赚取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