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保证建成8000万套新房,受益的就是8000万户家庭?远比能建成多少新房更值得关注的是,公民的住房权能在多大程度上实现,“住有所居”的住房公平又将怎样照进现实。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淮在做“中国住房目标和市场化”的讲演时称,“再过10年中国将有三分之二的家庭住进新房”。此言一出,让很多“望房兴叹”者误以为是一种住房福利承诺,似乎住建部立志于在未来10年内让三分之二的中国家庭住进新房。
然而可惜的是,人们实际看到的却只是一组简单数字计算:中国2008年末城镇家庭2亿左右,过去10年已有7000万家庭买了新房,且未来10年有望至少再建7000到8000万套新房,两项相加新房量将达1.5亿,“若从此农民不再迁往城市”,可不就是将有三分之二的家庭住进新房嘛!然而,即便真有8000套新房建成,会有“三分之二家庭住进新房”吗?
首先,所谓“若从此农民不再迁往城市”的前提根本就不会存在。专家根据我国现有城镇化平均速度,预测我国未来城镇化水平的理论值,2025年前我国城镇化的年均速度在理论上会达到或略超过1个百分点。既然城镇化不可避免且会呈现高速发展的趋势,那么城镇家庭数量就一定会大幅上升,那么即使不考虑所有的其他因素,以假想的一户得一套新房来计算,也肯定达不到“三分之二家庭住进新房”的标准。
其次,建成多少新房是政府根据土地供应量来测算的,问题是囤地炒地太过普遍了,甚至于潘石屹都说“三分之一的开发商只倒地不盖房”。虽然《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白纸黑字写得清楚,但极少有违法囤地的开发商支付了土地闲置费,更不用担心被无偿收回土地了,不盖房比盖房更赚钱。“选择性执法”的背后,是“法不上开发商”的无奈现实。
更重要的是,新房即便如数建起,普通公众能买得起吗?怎么保证建成8000万套新房,受益的就是8000万户家庭?比如那位上海的姚达康先生,一个人就从银行贷款了7800万元,购买了128套住房,也能算是128户家庭住进了新房吗?在工资涨幅远远赶不上房价涨幅的当下,拿建成多少新房简单等同于多少家庭住进新房,显然是不成立的。这恐怕又是一种“被住进新房”的统计逻辑。
住房问题,不仅关涉总量的提高,更关涉住房的公平配置。对于政府部门而言,将住房工作目标简单定位于10年建成多少新房,还远远不够。毕竟,住建部不是“全国最大的开发商”,而是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在现代社会,住房不只是纯粹的商品,它更是一项基本人权。这不仅在《世界人权宣言》里有明确表述,原建设部部长汪光焘两年前也已提出“住房是人的一种基本权利”,中国将“人人享有适当住房”。站在这样的高度来审视,建成多少新房固然值得夸耀,更应该为多数人无法承受现在的高房价而忧虑。
远比能建成多少新房更值得关注的是,公民的住房权能在多大程度上实现,“住有所居”的住房公平又将怎样照进现实。比如,多少家庭买得起商品房,又有多少家庭能够享受保障房?地方政府热衷“与民争利”深陷楼市暴利链条;廉租房建设完成率还不足四分之一,经适房腐败丑闻又批量迭出———楼市沉疴如若不治,还奢谈什么“再过10年中国将有三分之二的家庭住进新房”?
□舒圣祥(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