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类似的问题,宿迁律师网建议:首先,从国家法律政策来讲,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允许交易的。因为我国规定,房产买卖以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也就是所谓的“过户”)为准,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可以办理过户的,国家不保护不过户的房产交易。
其次, 我们也建议大家不要购买这类房子,因为没有产权证将不能贷款、不能过户、也不能办理公证,所签署的协议也是无效的。
第三, 没有产权证不能办理过户的话,那么其中隐藏的风险将会很大,不过户的话房产的所有权还是原业主的。例如,如果原业主离异的话房产将会被分割,如果他有债务被起诉的话,那么这套房产将会被法院列入可执行的财产。
目前存在好多公司打着公证的旗号在进行操作,但这实际上对买方来说,存在的风险特别大。一般公证书的方式主要是以委托公证出现的。其实,这样的公证书,业主(委托方)是可以单方面撤消的!所以存在风险。
最近也有客户介绍,在2006年年底左右, 他通过一个小中介公司买了位于某楼盘的一套二手房,付给业主200多万,也给他做完了公证,并且当时承诺,2007年的这个时候是可以下房本的。但是在下房本之前的时候,业主反悔了,告诉客户他不想卖了。客户很无奈,因为业主房子的市场价值又增长了。业主答应给把钱还他,然后再多给他10万作为补偿。
客户在经过法律咨询后,了解到若业主直接撤消委托,然后再直接拿房本把房子卖了也是一点办法也没有的。所以无奈只能同意了业主,现在又奔波在买房子的路上!
由于大家的钱都来之不易,所以希望大家在办理类似业务时,一定要到正规的中介公司,让资深的置业顾问为您提供专业周到的服务!宿迁房地产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