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整治经适房 违规者称有苦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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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整治经适房 违规者称有苦衷

发布时间:2009/9/12  浏览数: 2200 次  浏览字体:[ ]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3户转租经济适用房家庭成员的姓名和收入等情况,并表示将开展拉网式检查严查保障房转租行为。住房保障办的官员公开表示,“包括政府公职人员,谁想在住房保障上闯红灯、闯红线,势必会身败名裂。”但记者调查发现,其中被责成退房的伍少荣家庭,目前租住在6平方米的公房,每月收入1200元,月供却要付出1073元,转租实属“无奈”之举。

对此,广州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琳认为,严格处理经适房转租行为没有问题,但应反省政策是否周全。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查明,程富强、黄继伟、伍少荣3户家庭违规出租金沙洲经济适用房,决定对这3户家庭依法注销其房地产权登记手续,退出所购经济适用住房,责令退回违规出租所得,并规定自退出经济适用住房之日起,在5年内不得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宝贵的公共资源

不要落入豺狼之口”

“保障性住房属于政府提供的公共资源,以此牟利有违社会公平正义,这次严肃查处就是要打消部分人的黄粱美梦,绝不能因为几颗老鼠屎就搞坏一锅粥。”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副主任黄信敬当日气愤地指出,“他们现在住哪里,不是没有房住吗?社会舆论要给予严厉的谴责,让他抬不起头,让他斯文扫地,没有斯文的,让他人格扫地。宝贵的公共资源不要落入豺狼之口。”

■正在酝酿经济租赁住房政策

按收入高低区分租金

对于目前存在的资质审核问题以及购房信贷问题,黄信敬表示,我国社会诚信体系并不健全,税务、金融等部门的信息未能有效共享,使得对个人收入真实情况进行查核有一定难度,今后将和民政部门、银行、公积金中心共同审核经适房购房资格。黄信敬介绍,广州市住房保障办正和一些银行机构协调,争取给予购买经适房的低收入家庭较为宽松的信贷条件。同时,该办正在研究经济租赁住房政策,采取按收入高低区分租金,可以先租,待有能力时再购买的方式解决。

■6月以来新查明

654户不再符合廉租房资格

据介绍,广州市1998年起实施廉租住房保障以来,共有641户家庭经年审不再符合保障条件,退出廉租住房保障。今年6月以来,经年审、检查和抽查,发现有654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或人均居住面积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下月初,市住房保障办将把重审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考虑将名贵犬

列入家庭资产

黄信敬表示,目前广州住房保障资格审核程序为“两级审核、两级公示”。对于金沙洲个别家庭养狗的问题,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当日也开展调查,表示会考虑将名贵犬纳入家庭资产的统计范畴。

专家声音

严格处理经适房转租

还应反省政策是否周全

广州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琳指出,“严格处理经适房转租行为没有问题,但应该反省这个政策是否不够周全?”

陈琳认为,虽然经适房售价已经很低,但对低收入家庭负担依然十分沉重。她建议扩大廉租房保障范围,政府可以考虑通过提高租金的方式,让因收入增加而刚刚超过廉租房租住标准的家庭继续享受廉租房保障。

新闻内存

被曝光家庭情况

程富强家庭。程富强工作单位为广州创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其配偶史晓伟的工作单位为广州源典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夫妻双方2007年税后总收入共为53830元,住房情况为租房。“我家老人在家卧床瘫痪,需要医疗照顾,实在是有苦说不出。”程富强说,金沙洲的医疗配套并不完善,还住在珠岛花园的租房内实属无奈。

黄继伟家庭。黄继伟是省直单位编外合同工,有一女,其配偶为外地户口,不计入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黄的工作单位为其提供的2007年工资收入证明为16208.5元,其配偶单位为其提供的2007年工资收入证明为16258元,住房情况为租住单位宿舍。

伍少荣家庭。伍少荣为失业人员,其配偶邝美凤为广州市濠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员工,该家庭人口2人。工作单位为其配偶提供的2007年税后总收入证明共为1.2万元,住房情况为租房。

记者调查

月入1200元月供1073元 租住6平方米蜗居

8日,记者联系到因出租经济适用房而在此次被责成退房的伍少荣家庭,并来到他位于海珠区同福中路龙阳里的家中。沿着阴暗狭窄的楼梯上到三楼,找到了伍少荣家。“这是公房,从1987年开始我就一直住在这里,现在每个月的租金是60多元。”伍少荣没有工作,全家的唯一生活来源就是妻子每月1200多元的工资。他们现在租住的公房只有6平方米,屋内摆一张床和几件简单的家电后就几乎没有立足之地了,厕所与厨房都是与别人共用。

去年6月他们申请购买经适房,今年7月拿到了新房钥匙。“房子总共68平方米,房款就要30多万元,东拼西凑向亲戚朋友借钱才找足了首付9万元,每个月的月供还要1073元,感觉压力好大。”没钱交纳水电开通等费用,每月供款也难找到着落。上周日夫妻俩看到一个车站旁边的中原地产也有经适房出租,一念之差便进去咨询。

联系租房的租客催得很急,一下子拿出1000元订金,于是签了合同。8日看到报纸,伍少荣马上联系这位租客,表示房子不租了。

“合同签的是12日才出租,还没有租出去,也没有收到租金。”如果房子被收回,之前交的管理费、税费等打了水漂,而且银行要供满一年才能断供,至少有两万多元拿不回来。伍少荣想向政府求情,“罚钱可以接受,但是收回房子,一家人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好。”

■本版综合《广州日报》、《南方都市报》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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