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中,可以带资承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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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中,可以带资承包吗?

发布时间:2009/9/10  浏览数: 1521 次  浏览字体:[ ]
  

带资承包,是指建设单位未全额支付工程预付款或未按工程进度按月支付工程款不含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金,由建筑业企业垫款施工。1996年建设部、国家计委、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严格禁止在工程建设中带资承包的通知》规定,任何建设单位都不得以要求施工单位带资承包作为招标投标条件,更不得强行要求施工单位将此类内容写入工程承包合同。违者取消其工程招标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对于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资金短缺,应由建设单位自行筹集解决,不得要求施工单位垫款施工。建设单位不能按期结算工程款,且后续建设单位资金到位无望的,施工单位有权按合同终止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建设单位按合同承担责任。施工单位不得以带资承包作为竞争手段承揽工程,也不得用拖欠建材和设备生产厂家货款的方法转嫁由此造成的资金缺口。违者要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取消其工程投标资格。今后由于施工单位带资承包而出现的工程款回收困难等问题,由其按合同自行承担有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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