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重申小产权房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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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重申小产权房违规

发布时间:2009/9/10  浏览数: 1503 次  浏览字体:[ ]
   

  国土资源部近期充分表达了政府从重治理开发商囤地现象的决心。继8月24日明确表态要求加强监管之后,国土资源部网站昨天正式公布《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建设用地管理促进批而未用土地利用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要求,地方政府要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及时向社会公开供地计划、供应结果和实际开发利用情况动态信息。

  这意味着,未来各地的土地开发情况将全部公开,随着地方用地情况曝光,开发商囤地现象也将无所遁形。

  国土部一周连发两文

 

  《通知》要求,加快运行建设用地“批、供、用、补、查”综合监管平台,重点对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执行、土地审批及土地征收、土地供应、项目用地开发利用等情况进行动态监管,切实预防和防止未批即用、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等现象的发生。

  房地产市场的囤地现象并不是个例。中原地产研究中心此前发布的研究报告显示,40家知名地产商自2003年以来在土地公开市场上获取的270幅地块样本,除去在售和售完的土地,有57%的土地没有入市。

  在上海,来自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的有关数据显示:全市目前总共有1077公顷住宅用地处于“批而未用”状态。其中相当一部分在开发商手中,涉及70多个房地产项目。

  此前8月24日,国土资源部已经下发“禁令”:在确保拉动内需项目和民生项目的情况下,要加强土地的批后监管,防止趁机搭车圈地造成住宅市场供应紧张和“地荒”现象。

  同时,对如何治理囤地现象,《通知》也作出明文规定。对因城市规划调整造成已供地项目不能落地的,应允许用地者报经批准后改变土地具体用途,或者通过协商调整安排给其他符合规划的项目,但应依法办理相关供地手续。对取得土地后满2年未动工的建设项目用地,应依照闲置土地的处置政策依法处置,促进尽快利用。

  1999年4月实行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已经满2年未动工开发时,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重申小产权房违规

  另外,尽管小产权房在多个城市出现,但《通知》昨天明确,小产权房依然属于应该严肃查处的范畴。

  国土资源部表示,通过进一步建立健全动态巡查、举报等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及时纠正和查处以预审代审批、通过办理临时用地方式变相开工建设等未批先用、批而不用、批少占多等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严查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新建“小产权房”和高尔夫球场项目用地。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7〕71号)的规定执行。对在建在售的以新农村建设、村庄改造、农民新居建设和设施农业、观光农业等名义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兴建商品住宅,在地方政府统一组织协调下,必须采取强力措施,坚决叫停并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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