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是1988年8月6日国务院发布的《印花税暂行条例》。
我国的印花税实行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税率。比例税率适用于房地产产权转移书据,税率为0.05%,房屋租赁合同税率为0.1%,房屋买卖合同税率为合同所载金额的0.03%。定然税率由于房地产权利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其税额均为每件5元人民币。
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的缴纳办法。即纳税人按照应税凭证的类别和使用的税率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自行购花,自行贴花。应纳税额较大或者贴花次数频繁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采用以交款书代替贴花或者按期汇总缴纳的办法。
印花税票应贴在应纳税凭证上,并由纳税人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者划销。应纳税凭证应于书立或领受时贴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