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品房交易中,购房者(或出卖者)必须承担契税、印花税、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房屋买卖手续费、土地使用权登记费;此外还涉及其他费用,如公证费、律师费、中介服务费、物业管理费等,这些费用需视房屋买卖的具体交易情况并根据合同约定或有关的法律规定来确定。
(1)契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房屋买卖要向国家缴纳契税。征收标准按照房屋买卖价格的3%~5%计算,具体的征收由各地区在此额度内规定。该费用全部由买方承担。
(2)印花税。买方在办理房屋买卖合同登记时需缴纳房屋买卖成交价0.05%的印花税。北京市规定在 领取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时需缴纳每件5元的印花税。
(3)房屋所有权登记费。在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时,还应缴纳登记费,收取标准为0.03元/平方米,由买方缴纳。
(4)房屋买卖手续费。房屋买卖产权过户手续办理完后,买卖双方应返照国家房屋买卖成交价最低保护价的2%,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缴纳手续费,费用由买卖双方各缴纳一半。
(5)土地使用权登记费。买方在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时,按照使用面积缴纳0.1元/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登记费。